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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修订延缓潜台词

2006年10月30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修订预算法有共识也有分歧,难点在于立法机关与政府的权责关系调整
 

  王长勇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中,预算法修订草案被列入“应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如期提请审议”的第一类法律项目,计划于10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可是,在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开始前公布的议程上,《预算法》未能列入其中。这意味着历经两年半时间起草的预算法修订草案,不能如期提交本次会议审议。“一些部门对预算法修订争议颇多。”全国人大预工委官员解释说。

  参与草案起草的财政部、审计署官员及学术界人士也表示,预算法修订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和讨论,延迟审议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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