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杂志 > 钩沉 > 分类 > 金融 > 正文

银行监管装上“牙齿”

2006年11月13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银监会终于获得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股东、客户等的延伸调查权,但实现真正有效的监管需要更多前提
 

  凌华薇

  实施三年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下称《银监法》)已经动了一个不大不小、但绝对引人注目的手术。

  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修改后的文件将于2007年1月1日生效。

  “中国银监会的调查权,由此延伸到了被监管对象的客户、股东以及相关利益方,这是监管者必要的‘牙齿’。”一位在银行稽核方面饶富经验的银行监管专家如此作评。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