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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物权化交锋

2006年11月13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因担心农民出让土地后成为“流民”,《物权法》草案最新审议稿删除了原有“农地承包权可以有条件抵押”的相关条款,由来已久的争论再度激化
 

  常红晓

  如今的中国农民对“国家大事”非常关心,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10月底的一天,年届古稀的河南省内乡县余关乡农民余小妞守着电视机听到一个消息:“《物权法》草案……农民承包地不能抵押。”

  余小妞的丈夫十年前去世,两个儿子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工作。她独守两院农舍,种着一亩多承包地。她不懂什么是《物权法》,但早就想把房子和地卖掉,随儿子进城。听到这个新闻,她很失望——把房子和地换成钱的希望又要落空了。

  为何重禁“农地抵押”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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