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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纳税申报挑战

2007年01月08日 21:55 来源于 caijing
要让纳税人心甘情愿自行申报纳税,降低征纳双方的博弈成本,关键是要改变政府的征税理念
 

  王长勇

  随着2007年的到来,中国的部分纳税人多了一项新的“功课”——进行个人纳税申报。

  2006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申报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期为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这也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按修订后的税法规定,第一次自行纳税申报。于是,年末岁初,盘点自己一年挣了多少钱、是否达到了纳税申报的门槛,了解学习纳税申报的具体办法,成为越来越多纳税人必须面对的一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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