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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重恩:政府作用、法律环境与服务业发展

2007年04月02日 19:46 来源于 caijing
中国服务业占GDP比重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干预太多,以及法治水平较低

  白重恩

  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约为40%,这是很低的水平。在“金砖四国”(BRICs,指巴西、俄罗斯、中国、印度)中,俄罗斯服务业占GDP的59%,印度为53%,中国是四个国家中最低的。此外,世界各国服务业占GDP比重的平均水平是68%;即便只与中低收入国家相比,中国服务业比重仍然偏低。

  对此,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这是自然经济规律导致的,是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用来解释服务业比重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的主要因素包括人均GDP水平、城市化程度和教育水平。如果人均GDP水平、城市化程度及教育水平较高,服务业占GDP比重往往也较高。但比较中印发现,中国的人均GDP是印度的两倍,城市化程度和平均教育水平也比印度高,服务业比重却比印度低。所以,经济发展水平不能解释中印服务业的差别。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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