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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推开门缝

2007年04月30日 12:22 来源于 caijing
信息公开和保密制度的冲突,一直是信息公开立法争议的焦点
 

  段宏庆 叶逗逗

  34岁的深圳市民陈书伟,4月24日从新闻中获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颁布。这是第一个国家级信息公开立法,新华社报道称,“意味着一个里程碑式的跨越”。

  不过,陈书伟还不是很乐观,因为“其中的很多规定,过去广东的地方性立法中也有,只是执行起来很不容易”。他告诉本刊记者,从2006年开始,他依据2002年11月颁布的中国首部地方性信息公开立法《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再加上2005年10月开始实施的《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在省内先后提起过总计109起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并不理想”。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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