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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谈信息公开

2007年04月30日 12:27 来源于 caijing
要真正实现信息公开,一方面需要整个法律体系的统一、完善;另一方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跟进,特别是行政问责制需要加强

  段宏庆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政策规划组秦海司长,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草案起草项目负责人。自2001年他从国家计委系统调任国务院信息办后,就一直倡导信息公开立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颁布后,秦海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在对该条例的制度设计作出积极评价的同时,亦指出“关键问题在于执行”。

  在条例中,规定行政机关可以用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诸如新闻发布会、电视、政府公报以及政府门户网站等等。但由于政府行为本身的特性,所以初始选择的形式尤为关键,而且一旦采用某种形式,往往还会形成路径依赖。秦海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加以关注,不同政府机关应该有所统一。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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