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杂志 > 钩沉 > 分类 > 宏观 > 正文

“廉租房新政”知易行难

2007年08月20日 01:11 来源于 caijing
把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安居责任从房地产业发展中剥离后,意味着政府在房地产调控问题上亦可“减负”,除了抑制房地产投机,不必更多地“干预房价”

  常红晓

  为房地产调控“减负”

  政府对城市住房保障负有什么样的责任?这个曾经模糊不清的问题,在国务院发布一份关于解决城市住房困难问题的文件后,变得清晰明确起来。

  8月13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下称“国发24号文”)。其核心内容是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下称国研中心社会部)副部长林家彬,曾参与了这份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他告诉本刊记者,这份文件的意义,就在于明确宣示了政府对于城市低收入群体获得起码的居住条件负有责任,基本确立了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框架。“从此之后,各级政府应该想方设法,确保人人有房可住,这一点应无歧见。”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