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光大集团召开了加强内部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十起典型案件,宣布对104人给予各类处分(包括阶段性处分);并对光大集团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会议披露,当前光大集团系统、特别是光大银行等金融企业面临的案件及风险形势十分严峻:一是案件数量多。近三年,集团系统共查处大的违纪违法案件24起,其中重特大案件6起;二是涉及人员多。今年以来,仅光大银行就涉及责任人594人次,涉及分行一级领导 27人次;三是恶性案件多;四是涉案金额多。在会上通报的十起典型案件,涉案金额就达13.25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97万元,形成不良贷款1.19亿元。
会上,光大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唐双宁剖析了产生这些案件的原因:一是领导认识不到位。有些单位的负责人在利益驱动下,重业务轻管理,重存款轻效益。内部管理存在授权无度、缺乏制衡、管理松懈、权责不清现象;
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酿成案件的因素最核心的一条是“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已有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束之高阁,有章不循,令不行禁难止;
三是监督检查不到位。内部监督检查存在工作讲情面、上报有顾虑、处理不及时的情况,问题屡查屡犯;
四是问责追究不到位。对问题的处理,大多是就事论事,家丑不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五是人员素质不到位。有的是一些人员恶意违规,作奸犯科;有的是从业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讲原则、不懂制度、不熟悉业务造成的。
唐双宁要求从五个方面进行标本兼治,实现综合治理。
一抓大案要案。对于案件风险隐患多,大案、要案、新案频发的单位要给予“重点关照”。对举报重特大案件有功人员要予以奖励;二抓高发部位。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抓跟踪整改。对排查出来的案件和风险点,各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四抓内部控制。要建立健全部门控制、岗位控制、人员控制等内控措施,打造铁规章、铁流程、铁纪律、铁档案。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技术手段,提高信息技术系统支持风险控制的能力;五抓案件问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军令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领导人员的责任要限期落实。
唐双宁认为,要通过惩治与教育相结合、案件查纠与防范相结合、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管相结合、内部控制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等,全面建立起“查、防、堵、惩、教”相结合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