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剑飞
两年多时间里历经多次反复,多方关注的《能源法》立法终于取得阶段性成果。本刊记者获悉,《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已经于10月底发至起草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征求意见。不过,民营企业和外国公司不在征求意见对象之列。
这份征求意见稿共15章,重点包括能源管理、战略与规划、开发与加工转换、供应与服务、能源节约、储备、应急、农村能源、财务激励、科技、国际合作、监督检查等章节。
此次征求意见工作将到11月中旬结束。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吴钟瑚告诉本刊记者,近日正忙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且自下发之后,征求意见稿也已经几易其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