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1日下午4时左右,在北京打工一年左右的肖志军带着已有九个多月身孕的“妻子”李丽云来到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要求“治疗感冒”。
医生经过诊断,发现肺炎已经导致产妇的心肺功能严重下降,告诉李丽云及肖志军必须马上进行剖腹产。起先李丽云表示不同意手术,病情加重陷入昏迷后,无法自主表达。于是,手术与否的决定权就落到了身为“家属”的肖志军身上。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尽管医院反复向肖志军讲解手术的必要性,但肖志军始终坚持拒绝剖腹产手术。
2007年11月21日下午4时左右,在北京打工一年左右的肖志军带着已有九个多月身孕的“妻子”李丽云来到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要求“治疗感冒”。
医生经过诊断,发现肺炎已经导致产妇的心肺功能严重下降,告诉李丽云及肖志军必须马上进行剖腹产。起先李丽云表示不同意手术,病情加重陷入昏迷后,无法自主表达。于是,手术与否的决定权就落到了身为“家属”的肖志军身上。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尽管医院反复向肖志军讲解手术的必要性,但肖志军始终坚持拒绝剖腹产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