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高 徐忠
自2006年以来,中国进入了新一轮宏观调控周期;今年以来,调控手段之广泛、步骤之频密更可谓历次调控之最。这些传统的调控措施与以往相比并无明显差别,但效果却远逊以往,一个主要原因是,被调控的宏观经济主体已经发生了结构性变化,而调控手段和方法却没有作出相应调整。
这一结构性变化主要表现为市场力量的崛起,这是市场定价能力的提高和国有经济比重大幅度下降的结果。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正在逐步提高,增强了市场的独立性和主体意识。在计划经济时期,商品和服务的定价几乎全部由政府控制,而目前仍然由中央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已经由1992年的141种减少为13种(如教育、能源、土地、电信和交通运输等)。据国家发改委估计,在社会零售商品、农产品和生产资料购销环节中,市场定价比重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