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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划转“新农合”

2008年02月04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天津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移交社保部门经办,是现实的选择,客观上对医改提出了新的要求

  任波

  新年伊始,在天津市卫生部门和社保部门之间,一场重要的工作移交正在谨慎低调地进行。

  被移交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的管理和经办职能。自2003年国务院启动新农合试点以来,在全国范围内,这一职能一直由卫生部门负责,天津市亦不例外。

  2007年末,天津市政府正式做出决定,将本市12个涉农区县的“新农合“工作全部移交至社保部门。区县经办机构亦“人随事走”。

  据本刊记者了解,目前,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就此进行调研,并草拟了一份移交方案。但与相关部门之间全面协商尚未展开,移交办法的最终确定仍需时日。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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