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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何不守法?

2008年02月04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ABRO门事件凸显中国社会的政治唯情论盲点以及社会心理的不成熟,人们往往习惯于把本应仔细推演运筹的制度竞争和知识格斗,转换成一场群情激昂的口水仗

  季卫东

  以“爱国”的名义掩饰普通刑事罪行,结果只能是“祸国”。面对假冒伪劣的指控,拿不出法律证据就拿出民族主义煽情话语来作为挡箭牌,反倒会进一步坐实“奸商”称谓,更有甚者还将“殃民”——玷污整个民族的信誉。湖南神力袁老板在年初弃保逃回国后发表的那份俨如“伦敦蒙难记”般的公开信,演出了一幕欲使天下为“私”的荒诞剧,大有把自己的祖国和人民都拉上被告席“陪审”的豪迈气势。

  这么说当然不是要否定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存在国家利益之争的事实;更没有忽视在国际刑事司法领域中维护本国公民权益、预防司法不公、抵制贸易保护主义偏颇的必要性。但不得不指出,在ABRO门事件中,被告已经再三铸成明显的大错,相关方面也不乏那么一些应对失措、处断亏理之处,因而剩下来的也就仅有一个非常简单的选择性问题:是诚信守法,还是公然践踏既存的规章制度?网络舆论把英国实施拘留、美国要求引渡当成“霸权及帝国主义”进行谴责,甚至把原告爱宝公司在中国的代理律师也当成“汉奸”横加辱骂,反倒更加凸显了政治唯情论的盲点以及社会心理的不成熟。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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