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杂志 > 钩沉 > 分类 > 财经双周 > 正文

金融市场 (2008年04月27)

2008年04月27日 14:35 来源于 caijing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配套政策将出台等六则

要闻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配套政策将出台
  (实习记者 张曼 记者 张宇哲)今年上半年,银监会和央行将会针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
  获悉,这些政策包括,明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能否加入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以及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个人征信系统;明确这些机构是否需要缴存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和存款准备金率;明确这些机构应执行的利率政策等。
  此外,银监会还在考虑,若央行推进的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公司符合条件,其可自愿改造为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纳入银监会监管范畴,同时,村镇银行的出资人范围也有望从银行扩大到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监会相关业务负责人马晓光介绍,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10月,银监会已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由先期6个省(区)的部分县(市)、乡(镇)和行政村扩大到31个。这些机构都分布在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供给和竞争不充分的地区,同时也适当考虑设立地区的商业可持续性。马晓光目前担任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银行机构市场准入处处长。
  银监会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3月末,全国已有3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获准开业,其中村镇银行25家、贷款公司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9家,共分布在12个省(区)。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初步起到将城市资金引入农村、增加农村资金投入、丰富农村金融体系、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的作用。至3月末,3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收资本总额5.36亿元,存款余额8.43亿元,贷款余额4.53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3.02亿元,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2亿元,分别占贷款总额的66.7%和26.5%。38家机构累计发放农户贷款4.45亿元,累计发放农村中小企业贷款2.1亿元。■
(详见www.“每日要闻”)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