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旭东
2008年8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称《反垄断法》)正式实施的日期,社会各界对这部被冠以“经济宪法”称谓的法律寄予厚望。但种种迹象显示,目前为该法实施所做的准备,并未能与这种厚望相匹配。
本刊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官员和参与立法的相关专家处了解到,保证法律实施所必需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执法机制,多数仍处于模糊状态。
目前惟一能确认的是,作为《反垄断法》实施配套细则之一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将会在8月1日前出台。但该行政法规为避免争议,已大大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