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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化劳动合同法

2008年09月29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通过修正《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原意,加之大量问题的“留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意在劳资双方的争议间达成微妙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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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凯 罗洁琪

  对于姗姗来迟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劳资双方的反应似乎都很平静。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告诉本刊记者,《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是多年来劳动者的一场胜利;杭州市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主任黄新发则直言,当前企业面临“过冬”困难,《条例》可以说得上是一件不错的“御寒的冬衣”。

  于9月18日最终公布的《条例》,共六章38条,相比此前9月3日国务院原则通过的条例(下称原则通过稿)减少了两条;相对国务院法制办5月12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则缩水了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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