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市场上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要求提高透明度以防止未来的金融危机。
历史很有趣。早在1998年10月,英国央行行长金恩和我共同担任22国集团(G22)工作小组的联合主席,负责金融监管中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度,旨在完善国际金融体系的架构。同时,有另外两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稳固金融体系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历史在11年后再次上演,这一次是20国集团会议(G20)。
在G22出台的报告中,我们指出,透明度和问责制度的缺失会使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更加脆弱。透明度是指公司的现状、决策和行为的相关信息被充分披露,并且容易理解。不过,当前的危机主要不是由透明度缺失引发的。1998年以后,会计制度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得到了改革,更多的信息可以被公众获取。如果你上雷曼兄弟、美国国际集团(AIG)、美联储、欧洲央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网站,可以看到大量内容被用来警示风险,但是,危机仍然发生了。当然,透明度不仅是文字上的披露,而是要看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