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卫东
一群肾衰末期患者,因为无力支付昂贵的血液透析医疗费,不得不在北京合伙购买二手机器进行自我救济和互助。由于此类非正规的操作和营业很容易导致其他疾病的感染,也有违现行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所以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局在2009年3月底对这种自助透析发出了禁令。这意味着,有关患者将不得不在到医院高价透析与放弃有效治疗之间进行艰难的取舍,实际上无异于生与死的抉择。
自助透析被叫停事件,究其本质,可以理解为把病亡的盖然性风险转换成了迫在眉睫的现实危险。本来,肾衰末期患者因为排毒功能障碍而面临死亡,为了防止这类风险(目标风险),医院采取了血液透析等应对措施,但同时也诱发了新的风险(对抗风险)——例如,因治疗费用过高而导致家庭破产。为了防止相关的新风险(二级目标风险),患者采取了互助自救的权宜之计,结果却增大了在处理过程中感染其他疾病的风险(二级对抗风险)。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在这里,“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风险权衡替换(trade off)具有决定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