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舒立
5月第二周,证券市场连续三起案件曝光:5月13日,前银河证券总裁肖时庆被正式批捕;同日,国金证券(600109.SH)宣布董事长雷波在接受调查;次日,融通基金的基金经理张野涉嫌“老鼠仓”被除名。
三起案件看似发生在不同的公司,且性质不同,但细辨事情本身,则均与监管责任关系重大,并再度唤起人们对“监管失察”与“监管俘获”的深度担忧。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披露,自2008年初至今年3月底,证监会已对68起内幕交易线索展开非正式调查,立案38起;对29起市场操纵线索展开非正式调查,立案15起。此外,证监会还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包括上市公司类案件、内幕交易案件、操纵市场案等。这些数据显示,证券案件处理频度在提高,值得肯定。然而,更应当看到,一些冲击力强、性质严重的案件仍在发生,其查处或披露也相当迟缓,引起了市场的不满,影响了人们对于有效监管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