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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改革行路难

2009年09月14日 22:28 来源于 caijing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尚未全面推行,人事制度改革、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考评制度改革难以同步到位,仅靠绩效工资改革“单兵突进”很难真正收获效率和公益性的提升

 

  “10月1日后,医院就要实施绩效工资!”“国家要把事业单位推向市场,当包袱甩了!”类似说法近阶段不胫而走,沸沸扬扬。

  基本情况是存在的,但表述和解读并不准确。

  完整的事实是:2009年9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事业单位分配机制改革的决议。会议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分三步走:从2009年1月1日起,已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10月1日后,绩效工资将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其他事业单位则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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