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物权法》不一致的拆迁条例为何久不修订?
问:2007年《物权法》实施以来,为什么与《物权法》规定不一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至今还未修订?
北京读者 秦文钢
答:199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出台,当时的城市建设主体基本都是国有单位,确立的也是政府主导、对被拆迁人具有强制性的拆迁模式,并不区分涉及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的拆迁。
1994年出台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2001年修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后,也没有区分公益和商业拆迁,因此,政府角色失当的拆迁模式依旧延续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