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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保险与政府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8日
发生过特大地震的国家,往往在一两年内建立起地震保险制度。可是汶川大地震到现在快20个月了,中国的巨灾保险制度还遥遥无期
出版日期 2010-01-1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王君

  一次巨灾往往会引发一国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可是汶川大地震到现在快20个月了,中国的巨灾保险制度还遥遥无期。

  设想在高楼耸立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发生7级以上地震。如果人还活着,房贷怎么还?倒塌的房屋怎么重建?资金从哪里来?政府首先需要恢复基础设施,重建公共建筑和为广大灾民提供生活保障,不可能有足够的资源补偿普通居民和企业的灾后重建。

  概率小、毁坏性大的地震,大数法则不起作用。商业保险公司缺乏独立承保巨灾风险的能力。于是需要一个由政府促进的巨灾保险体系。如果能与综合灾害风险管理体系相配合,不但可以在灾后迅速提供救灾与恢复重建资金,还有助于促进风险评估和减灾防灾。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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