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这场股权争夺战却留下了一段隐患。在这场股权战中,宦国苍的博智资本除了公开持有的4.5%,事实上还拥有新华人寿另外9%股权。这9%股权名义上由上海鸿元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资金则完全出自宦氏的博智资本。代持安排,是为了规避当时保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这一代持安排引致后患。时隔五年,新华人寿上市前增资扩股,鸿元公司拒绝将股权还给博智资本,引发双方冲突。
2012年11月北京高院一审判决博智资本胜诉,鸿元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4年6月,最高法二审改判鸿元公司胜诉。 鸿元公司在最高法院二审反败为胜的关键一战中,委托过一位名叫辛志宏的律师——辛志宏当时是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主任,之前曾是最高法院法官,还在该院办公厅担任过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