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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央视新址火灾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8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2月22日
71人被问责,44人被追究刑责,其中包括原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副主任王世荣及央视国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高宏等。原央视台长赵化勇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央视副台长李晓明被撤销行政及党内职务
出版日期 2010-02-2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8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和岩
 

  时隔整整一年零一天,中国中央电视台(下称央视)新址火灾的问责终于在2010年春节来临前姗姗而来。

  2月10日,国务院对发生于2009年2月9日晚的央视新址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总计71名事故责任人被问责。其中,有27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央视台长赵化勇,被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央视副台长李晓明被撤销行政及党内职务。此前,赵、李二人还兼任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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