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系列因对公民房屋强制拆迁、野蛮拆迁而导致的悲剧(自杀、自焚、拆迁者与被拆迁者的暴力冲突等)以及由此引发的要求审查、撤销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称《拆迁条例》)的强烈的呼声和社会舆论浪潮,促使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了废除《拆迁条例》和制定新的《征收条例》(新条例目前暂定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步伐。
《拆迁条例》的废除和《征收条例》的制定,涉及大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中的核心就在于,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平衡公共利益与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最近,一系列因对公民房屋强制拆迁、野蛮拆迁而导致的悲剧(自杀、自焚、拆迁者与被拆迁者的暴力冲突等)以及由此引发的要求审查、撤销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称《拆迁条例》)的强烈的呼声和社会舆论浪潮,促使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了废除《拆迁条例》和制定新的《征收条例》(新条例目前暂定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步伐。
《拆迁条例》的废除和《征收条例》的制定,涉及大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中的核心就在于,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平衡公共利益与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