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渭河治污实验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10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3月08日
因渭河出境水质超标,西安市政府需要交纳补偿金。在大规模的污染企业关停风暴和污水处理厂建设高潮之后,陕西省开始探索新的治污模式
出版日期 2010-03-0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0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张瑞丹
 

  2010年3月,西安市政府收到一张40万元“罚单”。罚单出自陕西省环保厅,原因是1月渭河西安段出境水质中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超标。

  西安不是惟一收到罚单的城市,咸阳也需要交纳10万元补偿金。省环保厅开具罚单给市政府,在当地实属罕见。罚单的依据,来自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渭河在陕西省境内依次流经的宝鸡、咸阳、西安和渭南均被纳入考核范围。当月断面出境水体中的COD平均浓度每超标1毫克/升,市政府需要向陕西省财政部门缴纳污染补偿金10万元。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