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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认赔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1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3月15日
一场可能导致香港安永破产的审计风险事故,最后由安永全球合伙人分担损失的机制内部消化
出版日期 2010-03-1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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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 记者 王紫雾

  2010年初,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下称香港安永)悄无声息地处理了一宗赔偿案。清盘人香港富理诚公司(Ferrier Hodgson)指责其在2002年至2004年担任泰兴光学集团(Moulin Global Eyecare,下称泰兴光学)审计师期间,牵涉该公司虚报关联方利润一事,致使该公司的利润水平虚假,损害了债权人利益。该清算组要求香港安永赔偿2.5亿至3亿港元。

  这已经是近一年以来香港安永发生的第二桩审计风险事故。2009年9月间,香港雅佳控股公司(Akai Holdings Ltd.,下称雅佳控股)清盘人指控香港安永出现审计疏忽,且私自修改工作底稿,导致该公司的财务数字虚假,并申请法院拘留了负责该项目的合伙人Edmund Dang。为此,香港安永不得不支付2亿美元作为赔偿金。据另一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透露,这些赔偿金由香港安永所有在位合伙人分摊,不足部分将由安永美国安排借款。这可能使得香港安永免于破产之虞。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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