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司法改革重在审判独立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0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5月01日
保证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是新一轮司法改革不可动摇的方向
出版日期 2010-05-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0年第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张泗汉

  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在进行中,但有关改革方向目前还有很多争议。总体而言,保证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是不可动摇的方向。为此,何为司法、司法如何独立审判等,都有待澄清。

  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是宪法原则。1954年宪法就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再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组织法》也作了同样的规定。

  这些规定充分说明,由法院行使的国家审判权,必须独立进行而不受干涉。这是国家权力分权制衡的必然要求,是审判权内在的应有之义,也是保证法律有效实施、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

版面编辑:运维组
文章很值,赞赏激励一下
赞 赏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赞赏是一种态度
  • 1
  • 3
  • 6
  • 12
  • 50
  • 108
其他金额
金额(元):
赞 赏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