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早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门口拉起两百多米长的蓝白警戒线,多辆警车停驻。原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董事局主席黄光裕身穿西装站在第二法庭被告席上,接受一审宣判。
一审法院判决,黄光裕三宗罪成立:非法经营罪,判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内幕交易罪,判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单位行贿罪,判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对黄光裕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
5月18日早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门口拉起两百多米长的蓝白警戒线,多辆警车停驻。原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董事局主席黄光裕身穿西装站在第二法庭被告席上,接受一审宣判。
一审法院判决,黄光裕三宗罪成立:非法经营罪,判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内幕交易罪,判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单位行贿罪,判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对黄光裕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