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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抑药价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24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6月14日
公立医院在药品零售环节的垄断是导致药价虚高的根本原因,仅仅加强流通环节的药价管制并非治本之策
出版日期 2010-06-14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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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刘京京
 

  山雨欲来风满楼。几乎每一个医药行业的人士,都能感受到药价调控“风雨”正在逼近。

  近日,部分药企、相关协会接到了国家发改委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部已酝酿了至少五年的重要文件,有望在2010年下半年正式出台。照此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药品价格时的标准更加细化,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管制也更加严格。新一轮药品全面降价或将开始。

严控流通加价率

  曾看过《征求意见稿》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该文件根据药品性质,将药品价格管理形式分为三类: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这一分类和以往相比并无改变,但新规对前两类药品的定价的细节做出了不少调整。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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