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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新规得与失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25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6月21日
关键隐患在于实施机制,而对于“留有余地的判决”无所作为,则是最大的缺憾
出版日期 2010-06-21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2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和岩 实习记者 李海艳

  从刑诉法中有关证据的寥寥几条,到“两个规定”洋洋洒洒近60条,证据规则的内容大大丰富。

  其中,《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不仅全面规定了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还具体规定了对各类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及讯问人员出庭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在实体性规则中,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程序性规则,则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

几大突破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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