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层浪。7月11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下称《规定》)。
早在5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就已印发这一规定,下达给全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此时正式向社会公布,仍引起不小的震动,被认为在财产申报道路上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自1995年《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出台,财产申报已在中国践行15年。遗憾的是,官员财产只是申报,并未向社会公示。此次颁布的《规定》,在内容上更加具体化和程序化,但在财产公示方面,并没有太大的实质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