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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过关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29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7月19日
认错、认罚但不认罪,高盛案达成和解;金融监管改革过会,美国证监会双丰收
出版日期 2010-07-19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29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特派华盛顿记者 李增新
 

  对于美国参议院的民主党议员和高盛来说,7月15日都是一个解脱的日子。就在参议院以60比39的多数票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后不久,美国证监会(下称SEC)在其网站上宣布,与高盛就此前的一宗衍生品案达成和解,高盛同意支付5.5亿美元罚金,并改善内部治理和经营活动。高盛一举成为历史上支付最高罚金的证券公司。

  在SEC公布的一份声明和两份法院文件中,高盛承认,“在2007年2月发行Abacus 2007-AC1合成抵押债务债券(下称合成CDO)的市场推广中,所披露的信息不完全。特别是,高盛错误地在市场推广文件中称基础证券组合‘是由ACA Management公司挑选的’,而没有披露保尔森基金公司的参与,而保尔森基金的经济利益恰是与CDO的投资方相对立的。”“高盛对没有披露这些事实表示遗憾。”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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