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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冲突难解之结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0年第8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8月01日
只有尊重劳动者的主体需求和自治功能,才能化解中国日渐增多的劳动冲突
出版日期 2010-08-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0年第8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冯同庆
 

  2010年上半年,中国的劳动冲突事件连续发生。富士康员工连续自杀事件,反映了新一代工人权益诉求的直接、公开和复杂性。而江苏昆山、广东本田等地的罢工,则反映了工人诉求有了跨地域的呼应和联系。问题是,工人为什么不依靠现有行政主导的工会组织,而选择了自发解决的办法?

  基本原因是,目前中国工人的社会参与依然实行自上而下的行政化规制,而缺失自下而上的社会化权利建构。因此,无论是劳动立法,还是劳动管理,抑或是企业的劳动控制,都需尊重劳动者的主体需求和自治功能。惟此,才能真正化解中国的劳动冲突。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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