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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34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8月23日
出版日期 2010-08-23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34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能否索性取消公积金制度?

评“凭何公积金建保障房”

《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33期

  住房公积金制度毫无存在必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只是比用商业贷款省了点利息,但用公积金买房的人占比有多少?省下的这点利息,够不够用来养因此增加的机构和人员?不如撤销公积金制度,把这些钱每个月直接发给缴存者。

  《新世纪》周刊读者

编辑回复

  中国的公积金制度,最早是担任上海市市长的朱镕基在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当中推动建立的。在上海,由于当时住房极度短缺,福利分房不足以满足需求又引发大量分配矛盾,资金投入不足是重要的症结,因而规定住房公积金可以为“安居工程”提供贷款。这一制度的确立,由于实施效果显著,此后被推广到全国。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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