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近日媒体报道,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并收取佣金,在京设立多处“黑监狱”,专门用于关押并押送到京上访者。国家法律显然没有授权地方政府“截访”,更不可能授权地方政府将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权力“转包”给私人行使。这种“公权外包”或公权私用的做法当然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严重侵犯。
没有任何正当法律授权却每天在从事绑架、拘禁和押送公民的严重违法行为,这样的私人“公司”只能被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地方政府和黑社会性质组织沆瀣一气,非法委托授权其行使地方政府原本就不能合法行使的“公权力”,只能被定性为黑白勾结,其后果是十分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