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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0月18日
出版日期 2010-10-1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1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问:最近公布的阶梯电价方案征求意见稿,被指“以改革之名,行涨价之实”;亦有人担忧企业收益增加后资金的监管和使用问题。那么,阶梯电价意义何在?

   上海读者 柏慧

  答:在应对中国能源紧缺等方面,阶梯电价制度是很好的经济手段。但改革方案整体难说完美。

  首先,近年政府对高耗能行业和超能耗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现将这一思路普遍推广到居民用电,却没有提出将这一制度推广到所有工业用电,有“重生产、轻民生”之嫌。

  其次,未来提高居民用电价格的依据,是“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水平”,但“合理成本”如何确定?“合理收益”是多少?谁说了算?需要公开、公正和透明的监督机制。

  第三,要建立约束机制,让阶梯电价带来的超额收益真正用于节能减排,提高电力生产和供应效率。

   本刊评论理论部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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