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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能进,“愚”能进,法律不能进?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0月18日
在所有法治健全的国家和地区,医院的强制治疗决定都受到最为严格的行政和司法监督,绝不会出现“说你有病你就有病,越说自己没病就越有病”的中国式问题
出版日期 2010-10-1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1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郑戈

  法国思想家福柯独具洞见地发现了精神病院与监狱之间的共同之处:这些机构都呈现出类似的权力-知识构型,都通过区分正常-非正常来实现其“保卫社会”的目的,并且都正当化了对非正常人士的身体治理,包括限制其身体自由。尽管一个采用的标准的是“精神病学”,另一个是“法律”,但前者并不比后者更“客观”:两者都依赖于相关职业人士基于经验的判断,都体现出特定的权力关系,都有可能被滥用。

  现代社会是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社会。面对工作压力、微妙的人际关系、蜗居难求的困境、恶化的气候和环境以及分崩离析的价值体系,不安全感以及由此导致的风险规避倾向主导着多数人的选择。为了回应这种社会心理,许多法治国家的政府试图将精神卫生系统纳入社会治安的总体布局中,将其工作重心从治疗评估调整到风险管理。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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