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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印大赌输赢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5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1月15日
输了12亿港元,但摆脱了破产命运,赢得时间和上市机会。在地产这个大“赌场”里,输赢只是咫尺之间
出版日期 2010-11-1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符燕艳 于宁 特派香港记者 王端
 

  “我没有肉痛的感觉,你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成功。”52岁的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03333.HK)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并不承认自己是在“对赌”,并且输了。尽管他刚刚爽快地将一笔约12亿港元的巨款,交给对赌协议的赢家。

  在许家印的语境中,“对赌”,是恒大在2008年上市受阻时,就两次股权融资与多家国际投资者订立的“补偿机制”。

  按照约定,恒大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上市,以获得投资者原定回报股权数额18%的折让;而若上市后一年间,后六个月加权平均的股价低于发行价,则大股东许家印须折现补偿。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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