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动真格的了。”一位私营医疗机构所有者在12月3日那天长舒了一口气。
当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下称《意见》)下发通知,提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此时,距离“新医改”方案出台已近两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距离目标时间更已过大半;而“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仍然不绝于耳,医患之间的对立、冲突亦未见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