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称第二稿),全文共31条。一部行政法规的制定,两次公开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在中国立法史上尚无先例。
相较今年1月29日发布的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下称第一稿),第二稿删去近十条,“危旧房改造需征得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等条款被删去,“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则在公共利益条款中被保留。此外,第二稿首次提出强制拆迁应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强调保障性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地方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明确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