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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立观察】如何保障“保障房”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31日
关键是对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房要有有效且可核查的激励机制
出版日期 2011-01-31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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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春将至,民生安乐备受关注,一方面是屡经“调控”却涨势不减的商品房价饱受抨击,一方面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再引热议。虽然早在1998年房改之初,保障性住房即已列入政府工作日程,但十余年来进展有限,而近期以来人们觉得似乎“动真格了”。果然如此吗?

   应当承认,政府正在付出更大努力。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央领导人密集表态,保障房建设频现中央和地方政府重要文件,也成为 “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新年伊始,声势继续扩大。2011年1月18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全体会议上指出,各级政府要增加投入,保障土地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并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部长也表示,确保2011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正在召开的各地“两会”更不断传来保障房建设加力的消息。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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