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节前夕,环保部网站刊发了《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培育与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对中国的环保事业和环保组织的发展而言,这将是一个重要转折。根据指导意见,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今后均应制定有利于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发展的规划;解放思想,为环保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建立与环保社会组织之间定期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机制,在制定政策、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时,听取环保社会组织的意见与建议,自觉接受环保社会组织的咨询和监督;将环保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列入人才培养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的规范引导;鼓励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国际交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