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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拟没收“违建”改建保障房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17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5月02日
出版日期 2011-05-0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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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刘长

  近日,河北石家庄市出台文件,提出一个据说在“省内乃至全国首创的新思路”,即强制没收违规住宅用房,改建为保障性住房。

  这份名为《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提出,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的房屋,将“由市及县(市)、矿区人民政府予以没收”。没收的住宅用房可作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多年累积的住房保障缺口,终于促使中央政府下重手。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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