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这不仅是个法律问题,也是个涉及千万人基本生存权的底线人权问题。
由于一、二审司法在程序上没有允许辩方证人出庭作证,也没有采纳辩方的基本意见,因此本案司法的中立性存疑、法官的公正性存疑。
即使如此,根据一、二审判决书、控辩双方陈词,以及媒体报道,至少有两个基本事实存在共识:夏俊峰是在摆摊被捣毁后,上了城管大队的车,来到沈阳城管滨河中队的勤务室内;夏俊峰刺死两名城管的刀,是随身携带切割香肠用的普通水果刀。
夏俊峰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这不仅是个法律问题,也是个涉及千万人基本生存权的底线人权问题。
由于一、二审司法在程序上没有允许辩方证人出庭作证,也没有采纳辩方的基本意见,因此本案司法的中立性存疑、法官的公正性存疑。
即使如此,根据一、二审判决书、控辩双方陈词,以及媒体报道,至少有两个基本事实存在共识:夏俊峰是在摆摊被捣毁后,上了城管大队的车,来到沈阳城管滨河中队的勤务室内;夏俊峰刺死两名城管的刀,是随身携带切割香肠用的普通水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