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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改革破题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26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7月04日
全球治理的重点应是协调与发展,避免以前的错误。在多极化的世界里,不应忽视发挥发展中国家的作用,不断壮大的亚洲经济体应该有更多的发言权
出版日期 2011-07-04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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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于海荣
 

  现在距离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已近三年,危机所暴露出的全球经济治理的不足之处,成为后金融危机时代无法回避的课题。


  全球智库都在思考这一问题。6月最后一个周末,第二届全球智库峰会即聚焦全球经济治理,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承办的“全球经济治理与智库作用”分论坛,来自全球的各大智库共同探讨全球治理机制的改革之策。

  按照联合国副秘书长沙祖康的说法,现行的全球治理机制包括以条约和国际法为基础的具有约束力的机制,以及为解决特定问题而组成的特设机制和安排两大类。前者包括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机构,后者则包括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G20)等组织。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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