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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清算南北朝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35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9月05日
随着央行推行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与上海清算交易所是从此割据一方,还是正常寡头竞争?
上海清算所成立于2009年11月28日,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债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等四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央行推行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的决心,使其名副其实。蔡维帅/CFP
出版日期 2011-09-0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3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张宇哲 赵静婷
 

  成立已两年的上海清算交易所(下称上海清算所)不再沉寂。央行推行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的决心,使其名副其实。

  经央行批准,自2011年9月1日起,上海清算所将开办短期融资券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上海清算所人士向财新《新世纪》透露,新增发的短期融资券将在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结算,存量的短期融资券仍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下称中债登)托管。由于短期融资券期限均在一年,这意味着一年之后,短期融资券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将完全由设在北京的中债登转移到上海清算所。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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