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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引入第三方 鲶鱼效应破银行垄断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38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9月26日
10月1日后,投资者可在银行、基金公司之外的独立第三方处买到基金,并获得更多的增值服务
出版日期 2011-09-26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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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范军利

  10月1日后,投资者可在银行、基金公司之外的独立第三方处买到基金,并获得更多的增值服务。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正式实施,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的牌照审发工作将展开,基金业多年来被银行垄断销售渠道的现象将借此突破。

  新规对基金销售机构准入条件大为放宽。如,将组织形式放宽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将出资人放宽至具有基金、证券或其他金融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个人出资人;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人员最低数量从30人放宽至10人等。证监会希望借此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体系逐步形成竞争,更好地提高基金销售服务。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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