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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估值变异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38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9月26日
由于艺术品价格已超过赏家与藏家的财富能力,出现投资家驱逐鉴赏家,投机家驱逐收藏家的现象。“以价观之”的市场取代了“以美观之”的市场
出版日期 2011-09-26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38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叶翔

  股票、债券以及商业地产等资产的估值是看未来收益与资金成本之比。资产的价值在于其商业活动可能带来的回报,估值是可计算的,可模型化的,也比较可信。

  住宅、艺术品、古董等资产却与商业活动无关。虽然拥有住宅可以出租,但承租者的目的还是居住,最终功用不是商业活动。如何对住宅进行估值?一种是根据租金收入,与银行存款、债券、信托产品收益相比较,当然还要扣除付给银行的按揭利息。这在房地产市场成熟且稳定下,大体有效,也是可参照的估值。另一是看房价会不会上涨,如房价会较快上涨,租金收入就可以略而不计。怎样预计房价是否会上涨?也有两种办法。办法一,理论上说住宅价格的合理值取决于该住宅在城市全部住宅中的综合排位与该城市居民收入的结构之比。但是一般的投资者,是无法把整个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与具体的某一小区房价的增长幅度相联系,并找到对应的、客观合理的比例关系,也无法算出某一房产的合理值。由此,派生出办法二,只要我们预计未来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格,今天的房价,不管什么价位,其估值都是合理的。这种预期要受到当时市场的氛围所影响,受人性的贪欲所左右。这种情况下,任何合理的估值都是不可信的,供需定律也失效了。要想稳定楼市,惟有改变这种预期。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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